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法律话题:贾某找一个姓易的算命先生算命,易先生掰着手指头数了数,说:“哎呀,你的算命是求一个‘窑贼’(小偷)的财,别的财都没有了。”贾某听后,觉得他这辈子靠正当的生意挣钱好像没有希望了,于是就决定去偷。贾某在偷东西的时候被抓了算命大师传授犯罪|算命先生是否构成教唆犯罪?,经过审讯,得知是易先生告诉他,他适合偷东西,所以他就去偷东西了。为此,公诉人将算命先生易先生起诉到法院,认为易先生犯了教唆罪。
问:这种情况下算命先生B先生应该被判刑吗?
在相关法律网站上,大约有60%的人同意量刑,20%的人持保留态度,20%的人不同意。看到这些,我真的为法学院的学生担心。虽然我不懂法律,但我知道这是有依据的。同意量刑的人应该先明白什么是“煽动”,对吧?
教唆罪是指用劝诱、引诱、教唆、贿赂、威胁等方法,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一个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,使其按照教唆者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行为。教唆罪的特点是教唆者自己不犯罪,但是教唆他人实现自己的犯罪意图。教唆者和被教唆者犯罪的人构成共犯关系。因此,被教唆者教唆的人应当是实施了犯罪行为,负有刑事责任的人。教唆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精神病人实施犯罪的,不构成共犯关系,只有教唆者才会被单独定罪量刑。
从上述定义可知,B并没有以劝说、利诱、指使、教唆、贿赂、威胁等手段劝说A实施盗窃。且B本人不具有犯罪故意。因此好再定算命网,可见算命师B并没有“教唆”A算命。
当然,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,算命先生在法律上处于不受欢迎的地位,只要案件涉及到算命先生,他必然会处于被动地位,因为我国的法律随时可以把“算命”归为“封建迷信”活动。
“封建迷信”一词的范围比较广,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“封建迷信”活动违法犯罪,但利用“封建迷信”会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算命大师传授犯罪,至于如何解释,条文并没有特别明确。因此,B先生虽然不构成煽动罪,但一定会受到处罚。
延伸词
所以,虽然很多人对算命、风水感兴趣,但真正的从业者却感到很沮丧。打着“易经”和“算命”的旗号,根本拿不到合法的营业执照,似乎处于灰色地带。但算命师到底是干什么的呢?他们指导别人的生活,说话带有一种对世人指指点点的神态。最后却被贴上了灰色行业的标签。你不觉得很沮丧吗?所以,有些师傅不喜欢别人叫他算命师之类的。
所以,看到医学界有人,就叫他老师。谁喜欢被人叫大师?那些其实不是真正专业的人,只是被各种广告包装起来,说话很有逻辑,乍一看很牛逼,其实不符合理论,反而喜欢被人夸赞。
人与人之间总是那么有趣,我喜欢抓一把瓜子看戏,人生如戏~END